各院、部:
为强化教学管理,力行走动管理,教务处决定从本学期全面推行教学巡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巡查对象:各院、部
二、巡查时间:每周一次,随机
三、巡查成员:教务处和质量保证中心全体人员
四、巡查重点:
1.常规教学组织、教师授课、学生听课到课等情况。
2.实践教学组织、教师授课、学生实训等情况。
3.教研活动开展情况。
五、工作要求:
1.各院部领导到教学一线,带头走动管理,实地检查了解教学运行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2.各院部要建立内部巡查制度,部门全体管理干部参与,提高巡查频度和力度。
3.巡查过程中,教务处将以督察督办单的形式向各院部反馈意见,各院部要立行立改,确保巡查实效。
教务处
2019年9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