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文件
咸职院字〔2021〕80号
咸阳职业技术学院
关于加强专利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通知
各院、部、处、室:
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先后颁布了《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》(教技〔2020〕1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》(国知发保字〔2021〕1号),针对高校专利中“重数量轻质量”“重申请轻实施”的现象,提出了全面指导意见,旨在引导高校专利工作回归保护创新创造的初心,提升高校专利创造质量、运用效益、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,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相关行为。现就进一步规范学院专利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做出如下规定:
一、学院所属专利施行申请审批制度,其他知识产权申请施行申请备案制度,审批(备案)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实施。其他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著、软件著作权、商标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、植物新品种等。
二、学院决定不予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,发明人可申请与学院签订书面合同,依照法定程序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,允许发明人自行申请专利,获得授权后专利权归发明人所有,专利费用由发明人承担,专利转化取得的收益,扣除专利申请、运维费用等成本后,发明人根据约定比例向学院交纳收益。
三、知识产权由发明人与学院共享(或发明人独享)的,发明人承担的专利费用不得利用财政资金支付。
四、学院鼓励教职工依法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。未经允许,擅自利用职务科技成果从事转移转化活动的,学院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五、发明人在取得学院所属专利等知识产权后一个月内,需将证书、授权书、正式出版物等凭证交由科研处存档。
六、未经审批(备案)、没有递交相关凭证的专利等知识产权,学院不予资助、积分和奖励。
附件:1.知识产权申请审批(备案)表
2.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风险预警名单
咸阳职业技术学院
2021年6月1日
附件1
知识产权申请审批(备案)表
名 称 |
|
类 型 |
□发明专利 □实用新型专利 □外观专利 □软件著作权 □专著 □其他 |
发明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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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利人 |
□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□其他(请附书面协议) |
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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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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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职 务成果 |
□是 □否 |
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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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托 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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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 摘要 |
(可以附件形式做详细说明) |
院部 意见 |
负责人: (公章) 年 月 日 |
科研处意见 |
经办人: 负责人: (公章) 年 月 日 |
附件2
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风险预警名单
机构代码 |
代理机构名称 |
第一代理人 |
11350 |
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(普通合伙) |
宋秀珍 |
11548 |
北京华仲龙腾专利代理事务所(普通合伙) |
李静 |
11777 |
北京艾皮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|
姬春红 |
11833 |
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|
涂琪顺 |
11427 |
北京科家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(普通合伙) |
陈娟 |
31355 |
上海思牛达专利代理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 |
丁剑 |
44728 |
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(普通合伙) |
刘英 |
13140 |
石家庄隆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(普通合伙) |
陆滢炎 李慧 |
33247 |
温州市品创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(普通合伙) |
吴海云 |
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印发